「教育部辦理技專校院技術研發中心申請及補助原則」即日起廢止
發布日期 2013-02-22 00:00:00
教育部函知「教育部辦理技專校院技術研發中心申請及補助原則」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020017666C號令廢止,自即日起生效。教育部函知「教育部辦理技專校院技術研發中心申請及補助原則」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020017666C號令廢止,自即日起生效。
發布日期 2013-02-22 00:00:00
教育部函知「教育部辦理技專校院技術研發中心申請及補助原則」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020017666C號令廢止,自即日起生效。教育部函知「教育部辦理技專校院技術研發中心申請及補助原則」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020017666C號令廢止,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