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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作業:

1.申請流程:申請人→系(所)、中心教評會→學院教評會→研發處(彙整)→副校長→研發處(提案)→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委員會→校長核定→研發處(正本存參並通知人事室備查)→申請人(影本)。

2.表單下載

(附件1)文藻外語大學教師進行產業研習/研究審查表(doc)

(附件2)產學合作案具體成果或產出表(doc)

(附件3)產學合作案回饋分享一覽表(doc)

(附件4)實地服務或研究結案報告(doc)

 

二、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技專校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文藻外語大學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文藻外語大學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細項規則

文藻外語大學補助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

文藻外語大學產官學合作實施辦法

 

三、Q & A: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研究Q&A

 

四、教育部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專區

 

五、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