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公開徵求103年度-科普資源整合運用推廣計畫
發布日期 2014-03-06 00:00:00
主 旨:本會公開徵求103年度「科普資源整合運用推廣計畫」,申請人須於103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於同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會,逾期未送達或線上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為使全民共享更多科普資源,並建置優質科普學習環境,本會特公開徵求旨揭計畫,鼓勵大專校院及學研機構之申請人及其團隊(下稱申請團隊)參與科普資源數位化,將數位化內容彙整於本計畫建置的資料庫,與本會「科技大觀園」網站彼此連結或整合;本計畫亦同時邀申請團隊提出網路科普推廣應用的創意構想與具體措施,或與企業、科教社群合作辦理科普推廣活動,以豐富科普資源的推廣應用。
二、本計畫申請以1年為期,計畫執行期限原則上介於103年6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之間。歡迎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循本會專題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並於本會網站線上製作相關文件。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申請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為達節能減紙及提升行政效率,前揭函送方式,申請機構如選擇以電子公文發文,申請名冊及切結書1式1份仍須經相關單位核章並依規定掃瞄電子檔作為公文附件。申請案電子公文送達時間,以本會公文系統平台簽收時間為準,申請機構發文時應考量各公文平台交換系統作業所需時間,並應主動追蹤電子公文是否於規定截止期限前已被本會簽收。
五、檢附計畫徵求書1份。對本計畫之申請,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施元丁專員,電話:(02)2737-7944;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2737-7592、0800-212-058。
主 旨:本會公開徵求103年度「科普資源整合運用推廣計畫」,申請人須於103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於同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會,逾期未送達或線上申請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請 查照轉知。說 明:一、為使全民共享更多科普資源,並建置優質科普學習環境,本會特公開徵求旨揭計畫,鼓勵大專校院及學研機構之申請人及其團隊(下稱申請團隊)參與科普資源數位化,將數位化內容彙整於本計畫建置的資料庫,與本會「科技大觀園」網站彼此連結或整合;本計畫亦同時邀申請團隊提出網路科普推廣應用的創意構想與具體措施,或與企業、科教社群合作辦理科普推廣活動,以豐富科普資源的推廣應用。二、本計畫申請以1年為期,計畫執行期限原則上介於103年6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之間。歡迎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循本會專題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並於本會網站線上製作相關文件。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申請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四、為達節能減紙及提升行政效率,前揭函送方式,申請機構如選擇以電子公文發文,申請名冊及切結書1式1份仍須經相關單位核章並依規定掃瞄電子檔作為公文附件。申請案電子公文送達時間,以本會公文系統平台簽收時間為準,申請機構發文時應考量各公文平台交換系統作業所需時間,並應主動追蹤電子公文是否於規定截止期限前已被本會簽收。五、檢附計畫徵求書1份。對本計畫之申請,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施元丁專員,電話:(02)2737-7944;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2737-7592、0800-212-058。
說 明:
一、為使全民共享更多科普資源,並建置優質科普學習環境,本會特公開徵求旨揭計畫,鼓勵大專校院及學研機構之申請人及其團隊(下稱申請團隊)參與科普資源數位化,將數位化內容彙整於本計畫建置的資料庫,與本會「科技大觀園」網站彼此連結或整合;本計畫亦同時邀申請團隊提出網路科普推廣應用的創意構想與具體措施,或與企業、科教社群合作辦理科普推廣活動,以豐富科普資源的推廣應用。
二、本計畫申請以1年為期,計畫執行期限原則上介於103年6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之間。歡迎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循本會專題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並於本會網站線上製作相關文件。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申請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為達節能減紙及提升行政效率,前揭函送方式,申請機構如選擇以電子公文發文,申請名冊及切結書1式1份仍須經相關單位核章並依規定掃瞄電子檔作為公文附件。申請案電子公文送達時間,以本會公文系統平台簽收時間為準,申請機構發文時應考量各公文平台交換系統作業所需時間,並應主動追蹤電子公文是否於規定截止期限前已被本會簽收。
五、檢附計畫徵求書1份。對本計畫之申請,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施元丁專員,電話:(02)2737-7944;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2737-7592、0800-21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