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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 2014-04-09 00:00:00

主旨:


    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


    業要點」,並自103年4月15日生效,相關規定請至本部網站(http://web1.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


    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下載使用,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


           及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為配合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業務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規定名稱及管理機關名稱。 


   三、檢附旨揭規定修正全文1份。

主旨:
    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
    業要點」,並自103年4月15日生效,相關規定請至本部網站(http://web1.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
    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下載使用,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
           及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為配合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業務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規定名稱及管理機關名稱。 
   三、檢附旨揭規定修正全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