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理產學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部分規定及名稱
發布日期 2014-06-19 00:00:00
主旨:
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理產學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辦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檢附「科技部辦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部分規定及修正全文各1份。主旨:
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理產學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辦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檢附「科技部辦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案件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部分規定及修正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