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名稱

發布日期 2014-07-14 00:00:00

主旨: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


            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為配合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業務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規定名稱及條文中管理機關名稱。


    三、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1份。

主旨: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
            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為配合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業務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規定名稱及條文中管理機關名稱。
    三、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