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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科技部「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規劃」申請案,即日起接受申請

發布日期 2015-01-19 00:00:00

主旨:本部「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規劃」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建議計畫主持人於104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至申請機構則應於1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及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以下簡稱貴儀中心)之申請及評選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大學院校於101年8月至102年7月、102年8月至103年7月、或


           103年8月至104年7月任一執行期間,獲本部補助計畫之總經費在3億元(含)以上,且總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在9百萬元(含)以上者,可提出貴儀中


            心五年(105-109)規 劃申請書參與評選。 (二)貴校提出貴儀中心五年規劃申請書,經審查評選獲通過者,每年可申請貴儀中心行政費、貴重儀


            器購置費及運作費。 (三)評選要項為 (1)近年校內研究能量; (2)貴重儀器服務及預估績效等相關資料; (3)未來規劃; 及(4)貴儀中心之概況說明。


            (詳見規劃申請書如附件)


   二、未獲評選為本部補助貴儀中心之學校,除原已獲本部補助購置之貴重儀器,每年仍需主動提出共用運作計畫申請之外,也可以學校自購之貴重


           儀器,申請共用運作計畫,審查通過者可獲貴重儀器運作費之補助。


   三、獲本次評選為本部補助之貴儀中心期限自105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有關電腦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主旨:本部「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規劃」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建議計畫主持人於104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至申請機構則應於1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及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以下簡稱貴儀中心)之申請及評選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大學院校於101年8月至102年7月、102年8月至103年7月、或
           103年8月至104年7月任一執行期間,獲本部補助計畫之總經費在3億元(含)以上,且總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在9百萬元(含)以上者,可提出貴儀中
            心五年(105-109)規 劃申請書參與評選。 (二)貴校提出貴儀中心五年規劃申請書,經審查評選獲通過者,每年可申請貴儀中心行政費、貴重儀
            器購置費及運作費。 (三)評選要項為 (1)近年校內研究能量; (2)貴重儀器服務及預估績效等相關資料; (3)未來規劃; 及(4)貴儀中心之概況說明。
            (詳見規劃申請書如附件)
   二、未獲評選為本部補助貴儀中心之學校,除原已獲本部補助購置之貴重儀器,每年仍需主動提出共用運作計畫申請之外,也可以學校自購之貴重
           儀器,申請共用運作計畫,審查通過者可獲貴重儀器運作費之補助。
   三、獲本次評選為本部補助之貴儀中心期限自105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有關電腦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