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台灣-史丹福醫療器材產品設計之人才培訓計畫」
發布日期 2015-02-05 00:00:00
主旨:檢送「台灣-史丹福醫療器材產品設計之人才培訓計畫」104年第一梯次赴美人才招生簡章修訂乙份如附件,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 貴單位人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2015年1月5日美國史丹福大學公告之申請美國J1簽證新規定修訂旨揭招生簡章有關語文能力資格規定。
二、頁碼第1頁語言能力修訂文字如下:
(一)語言能力:依據2015年1月5日美國史丹福大學J1簽證規定,申請人應提出符合標準之英文能力證明。未來若有變更,將依史丹福大學規
定隨時調整。
1、本案英文能力證明乃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ETS)提供之成績合格標準及繳驗證明如 下:(以下所指
測驗成績以上,均包含該成績分數)。本梯次依2015年1月5日之公告,托福成績需達89分以上。
(1)iBT 網路化測驗 (Internet-Based TOEFL,iBT) 測驗成績89分以上。
(2)PBT托福紙本測驗 (Paper-Based Test,PBT) 測驗成績570分以上。
(3) CBT電腦化測驗(Computer-Based Test,CBT) 測驗成績230分以上。
2、本梯次申請人之英文能力證明,可於複選面試階段前提供。
三、未修訂部分以原招生簡章為主。
四、相關修訂公告,請至STB計畫官網(http://www.stb.org.tw/)查詢。
主旨:檢送「台灣-史丹福醫療器材產品設計之人才培訓計畫」104年第一梯次赴美人才招生簡章修訂乙份如附件,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 貴單位人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2015年1月5日美國史丹福大學公告之申請美國J1簽證新規定修訂旨揭招生簡章有關語文能力資格規定。
二、頁碼第1頁語言能力修訂文字如下:
(一)語言能力:依據2015年1月5日美國史丹福大學J1簽證規定,申請人應提出符合標準之英文能力證明。未來若有變更,將依史丹福大學規
定隨時調整。
1、本案英文能力證明乃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ETS)提供之成績合格標準及繳驗證明如 下:(以下所指
測驗成績以上,均包含該成績分數)。本梯次依2015年1月5日之公告,托福成績需達89分以上。
(1)iBT 網路化測驗 (Internet-Based TOEFL,iBT) 測驗成績89分以上。
(2)PBT托福紙本測驗 (Paper-Based Test,PBT) 測驗成績570分以上。
(3) CBT電腦化測驗(Computer-Based Test,CBT) 測驗成績230分以上。
2、本梯次申請人之英文能力證明,可於複選面試階段前提供。
三、未修訂部分以原招生簡章為主。
四、相關修訂公告,請至STB計畫官網(http://www.stb.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