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告】執行科技部計畫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因故無法成行者,可報支手續費或賠償旅遊費用。
發布日期 2015-09-16 00: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
主旨:因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卻因故無法成行,其自行辦理手續已支付之手續費或委託旅行業辦理出國事宜所衍生之賠償旅遊費用等,如確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經執行機構(學校)本從嚴原則予以認定者,得於計畫原核定國外差旅費內檢據覈實報支,餘款請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依規定繳回,不須繳交出國心得報告。
發文字號: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
主旨:因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卻因故無法成行,其自行辦理手續已支付之手續費或委託旅行業辦理出國事宜所衍生之賠償旅遊費用等,如確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經執行機構(學校)本從嚴原則予以認定者,得於計畫原核定國外差旅費內檢據覈實報支,餘款請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依規定繳回,不須繳交出國心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