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6年度「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說明會及計畫徵件案,詳如附件。
說明:
一. 修正「教育部協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以臺教高(二)字第1060081149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如附件1,並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查詢下載。
二. 「106年度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新計畫案申請參考格式如附件2,於本部高等教育司網站(http://depart.moe.edu.tw/ED2200/)提供電子檔下載使用,請擬申請學校先行查閱,並於106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檢附計畫申請書一式6份(至少1份正本)併同電子檔(以光碟片繳交)寄送達本部,逾時不予受理。
三. 另為利擬參與學校教授、合作企業或法人進一步瞭解本計畫申辦細節與問答,本部訂於106年8月4日(星期五)及8月7日(星期一)舉行計畫申辦說明會,請學校依所屬地區別擇一場次參加,報名網址為:
https://goo.gl/forms/vawxu65pxnjHsMt02,並請於7月31日(星期一)前報名完成,每校以3名為原則,有關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北部場(苗栗地區以北之學校,包括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宜蘭、花蓮及金馬等地區):8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二)南部場(臺中地區以南之學校,包括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及澎湖地區):8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於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第三演講室(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