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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A】科技部公告「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修正

發布日期 2016-05-05 00:00:00

說明:

一、本修正自10551生效且限適用105年起新申請案,即日起受理申請,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二、本計畫申請時程及事宜如下:

()申請人:請依申請機構規定時間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申請機構:

1. 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連同樣片(115)送本部,科技部截止受理申請機構來函之期限為105630(週四),紙本公文以交付郵寄當日郵戳日期、電子公文以線上完成發文送出時間為準,公文若逾期將不予受理。

2.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所遴選之合作企業資格、配合款相關評價證明文件及相關承諾書,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計畫申請相關文件(含徵求書附件等)可於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subSite=&l=ch&menu_id=3d29e5f6-17bd-4dc3-94c2-f3d234a8893b&view_mode=listView)下載利用。

 

四、聯絡單位:

()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林志輝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594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科技部資訊處(02)2737-7590~92

 
說明:
一、本修正自105年5月1日生效且限適用105年起新申請案,即日起受理申請,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二、本計畫申請時程及事宜如下:
(一)申請人:請依申請機構規定時間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申請機構:
1. 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連同樣片(1式15份)送本部,科技部截止受理申請機構來函之期限為105年6月30日(週四),紙本公文以交付郵寄當日郵戳日期、電子公文以線上完成發文送出時間為準,公文若逾期將不予受理。
2.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所遴選之合作企業資格、配合款相關評價證明文件及相關承諾書,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計畫申請相關文件(含徵求書附件等)可於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subSite=&l=ch&menu_id=3d29e5f6-17bd-4dc3-94c2-f3d234a8893b&view_mode=listView)下載利用。
 
四、聯絡單位:
(一)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林志輝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594。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科技部資訊處(02)2737-7590~92。